「喜歡這張」,沒了?
在我來看,台灣所謂的影像分享,十分可笑。
我們不敢對面前的影像說出些什麼,只敢對順眼的相片說一聲「喜歡這張」,為什麼喜歡?為什麼不喜歡?討論就停在這邊,沒了。這不是說得對相片作出深刻或藝術性的評論,而只是要說為什麼喜歡,喜歡的理由是什麼,總有個聯想吧?總有個想像吧?
沒有,台灣的攝影完全沒有這些討論,以為大家都是同好,只需要做個安全牌評論,台灣攝影同好都是一群好夥伴,甚至最好不要評論,免得「我想錯了,會被笑,會惹拍的人生氣」。
真是狗屁。
我們來看世界公認的大師如何表達喜歡和不喜歡。
Bruce Gilden,主要拍攝地點在布魯克林的街頭,手法主要有二種,一種是拿著離機閃登,路上走著走著就突然在某個路人面前,趴的一下閃燈快門齊放,另一種則是彩色攝影,街頭的大頭肖像,而且都找看起來很奇怪的面孔。
BG這種攝影向來是被認定為非常 hardcore 的 street photography,也沒有什麼紀實成分,即便他本人說之所以這樣拍,是因為大家活在都市裡頭從來也不會去注意身邊的事情,就像行屍走肉,他想要看看打破的那一瞬間,會發生什麼事情。
Photograph from 'Face', by Bruce Gilden |
近年來他接受不少攝影節目的邀約,文章開頭就是其中一段影片,這段影片有趣在於製作單位可不是拿什麼 street photograph 給他評論,而是一些商業攝影、前衛藝術攝影的相片,BG就這樣卡住開天窗了嗎?不,相反的,BG詳實的表達他喜歡什麼、不喜歡什麼,每一張都有理由。
1:00 開始,是三張商業攝影的相片,BG認為從商業攝影的要求來看,相片很不錯,其中一張是一隻有著毛衣衣袖的手,帶著二個大手錶,BG講述了毛衣質感讓他想到什麼,更認為即便是一張studio相片,這第三張顯然更為有趣。
2:52 開始,一張女人被燈條圍繞的相片,BG不喜歡這張相片,理由很有趣,他說:「我覺得這女人很吸引人,但是燈條並沒有為這張相片增加什麼東西,何況如果一個人是應該從內在發光,而不是外界去照亮他。」
3:47 開始,這更好笑了,BG說這三張系列相片,製作單位跟他說主題名稱叫做「loneliness」,BG:「a picture should speak to you without you knowing anything about why it was done...」,不過他還是針對其中一張描述了為什麼他比較喜歡。
5:52 開始,「這是一種我有張障礙的攝影,沒錯,裡頭東西是很多,但是那並沒有draw me into look at it,不過這要是作在一本書裡頭的插圖,很棒,作為一張相片,我不知道他說了什麼。」
9:00 開始,所有大師對於攝影的共通原則出現:相片應該要有疑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