態度

攝影的類型化來的很晚,以目前的討論來說,也只有肖像、靜物、風景等類型較為人所類型化,遠遠不如繪畫那樣綿長的歷史所帶來的高度類型化。

我一直以為,攝影是無須過度在意類型化的,攝影講究的還是我們如何觀察世界,並且加以提問,試著理解的問題,沒有所謂只是生活隨拍,所以就是隨便拍拍,我們依舊可以透過攝影,對生活提出疑問,保持好奇。

所以對我而言,拍什麼都可以是有趣的,都可以是值得拍的,都可以是花上一番精力去思考的,如果只是將攝影作為嗜好,ok,沒有前述態度也沒人管得著,你自己浪費時間而已,但如果自認是一位該收錢的攝影師,就更不該拋棄前述態度。

臉書有許多攝影師與MD相約互惠的約拍社團,其中有這麼一則,我節錄一段:


讀起來滿誠懇的,也可以想像得到大概的拍攝內容(這也就是類型化的優點),看他粉絲專頁還破四千按讚數,下面是徵MD文的其中一張相片:


ok,拍攝女性身體的局部,藉此呈現徵MD文寫到的情慾及感情傳達,great,很不錯的手法,六零年代的好萊塢電影導演也習慣用類似的取景來傳達床戲。

再次重申,這樣的想法及手法,都值得嘗試。

有問題的是上面這一張相片左上角的地板是怎麼一回事?它在畫面裡頭重要嘛?可以傳達女性的情緒?情慾?感情?整體顯白的床單,你留個牆角在左上角一大塊三角形到底是為了什麼?如果不為什麼,那自認為一個攝影師,是不是應該在拍攝的時候就避開那一塊牆角,而非一看到MD願意對你翹起臀部就發了狂似的猛按快門。

除了左上角的牆角,在相片的右上角一條黑線、臀部的不完整、景深過淺造成的線條及紋理弱化,左邊臀部的光線,這些都不是能夠將「女性的情慾及感情」表達出來的手法吧,這就是一張臀部,有第一人稱視角得以意淫,僅此而已。

不是我愛說大光圈的不是,而是這麼一張相片,就知道大光圈不是唯一解,甚至根本沒有幫助,然而這張意淫的臀部,就是多數人使用大光圈的絕佳範例,以為大光圈就可以將所有干擾消滅,對大光圈的無知理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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